拆东墙补西墙 饮料批发商骗了300多万
编辑:admin 日期:2018-08-27 14:34:02 / 人气:
某酒水饮料批发商孙某自公司成立伊始就多方借款,作为资本从事饮料批发生意。在不断地拆东墙补西墙过程中,孙某的资金窟窿越来越大,最终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……近日,孙某被邛崃市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四处借款发展业务
2015年3月,孙某以3万元的注册资本金成立了一家商贸公司,专门从事饮料批发生意。孙某企图采用“空手套白狼”的方式做大自己的事业,自公司成立起便多方借款作为资本,从事王老吉、加多宝、红牛等饮料批发生意。然而,理想虽丰满,现实却很骨感,2015年年底,孙某的公司陷入了资金和债务危机。
2016年春节前夕,孙某想到了“拆东墙补西墙”的办法,计划通过“打时间差”的方式,利用上下游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摆脱困境。为此,孙某不断地向上游供货商和下游经销商灌输自己生意特别好的印象。随后,孙某开始向周边认识的人虚构其为饮料公
司代理商、关系户且能拿到低价货,隐瞒自己已资不抵债的真相,
承诺给予高额回报,以借款或者投资为由诈骗被害人钱财用于偿还债务。
同时,孙某一边以要低价售货给下游商家为由,收受下游商家预付货款后借故拖延、不发货,或者收到预付货款后再少量发货给下游商家以取得其信任,进而再次骗取下游商家货物预付款,另一边,孙某又以高价赊货为由,向其上游经销商多次赊货,将赊来的货少量发给其下游商家,同时用借款、预付款少量付给上游商家以借故拖延、躲避付款,或者直接躲避付款,以此方式骗取上游商家的货物。
编造借口欺骗多人
2016年春节前,孙某谎称其可以拿到低价王老吉或者谎称其货物被查扣,多次以借款可分红为由向被害人周某借款共计92万元。截至案发,扣除孙某共支付给周某的39.94万元的“红利”,孙某共诈骗周某52.06万元。
2016年4月,孙某向刘某吹嘘自己的饮料生意好、能赚钱,以投资可分红为由骗取刘某50万元投资款后,谎称生意已做成,并按其谎称的每单生意支付刘某红利。随后的两个月里,孙某又以货物被查扣或被淋湿等理由,多次骗取刘某追加投资款共计82万元。
2016年7月,孙某谎称需要资金将其手中的货盘活,并刻意安排刘某与某饮料公司业务员见面。打消刘某的顾虑后,孙某再次骗取刘某的投资款31万元。截至案发时,扣除支付给刘某的37.6万元的“红利”,孙某共诈骗刘某125.4万元。同月,孙某谎称有低价饮料可以出售给吴某,但要求先打款后发货。吴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预先支付了12万元的货款,孙某从其高价赊来的饮料中发了11.4万元的货给吴某。在取得吴某信任后,孙某又以要出售低价饮料给吴某为由,在收取了吴某预付货款56.7万元后却以货源紧张为由拖延不发货。在吴某多次催促下,孙某又从其高价赊来的饮料中发了3.7万元的货给吴某,之后便对吴某避而不见。截至案发时,孙某只给吴某配送了15.1万元的饮料,致使吴某损失53.6万元。
2016年4月至8月,孙某利用之前在杜某处进货取得的信任,营造自己生意做得好的假象,多次向杜某高价赊购饮料,均未结清货款,并将赊来的饮料用于冲抵之前低价预收货款的货。后杜某多次催收货款,孙某均以饮料口味不对、饮料被查扣、银行卡被吞或者给杜某废卡去取钱等方式拒绝足额支付杜某的货款。截至案发时,扣除孙某已支付的货款,致杜某损失55万元……孙某精心编造的谎言让多人上当受骗,而他自己公司的窟窿也越来越大,终于东窗事发。
近日,邛崃市法院依法审理后认定,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68万余元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,依法应予刑事处罚。
最终,邛崃市法院判决孙某犯合同诈骗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,并处罚金10万元;孙某的违法所得368万余元退赔给多名被害人。
◎法官说法:
法官提醒广大群众,近年来,通过伪造资料、隐瞒事实等手段实施合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,当事人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应谨慎小心,多作调查,增强风险防范意识。不轻易与不了解的公司、个人订立合同。在签订合同过程中,应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,签约人员是否合格,并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。发生纠纷或发生风险后,要及时依靠法律手段采取补救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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