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: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顺利 饮用水达标率98.1%
编辑:admin 日期:2019-08-01 12:52:14 / 人气:
王安德在会上指出,山东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顺利。
地表水方面。1—6月,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确定的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63.9%,较去年同期改善4.8个百分点;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为2.4%,较去年同期改善2.4个百分点;两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并优于年度目标要求。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,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的断面比例89.5%,较去年同期改善17.1个百分点。
饮用水方面。1—6月,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,除1个因地质原因硫酸盐、总硬度指标超标外,其余51个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,达标率为98.1%,达到年度目标要求。
黑臭水体方面。截至2019年6月底,全省设区的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166个黑臭水体中,162个已整治完成,总体整治完成率为97.6%,达到并优于年度目标要求。县级市建成区范围内的33条黑臭水体均已整治完成,其他县域内黑臭水体正在排查和制定整治方案过程中。
“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,水的攻坚战任务主要有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、黑臭水体治理、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三大方面。”王安德介绍说,经过梳理和分解,涉及具体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的71项重点任务(含渤海治理32项、黑臭水体治理14项、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25项)中,应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的14项任务,有13项已如期按质完成,县级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正在抓紧实施。
部分定于今年年底或下半年完成的任务中,环渤海4市入海排污口排查已完成航测和人工排查环节,县级地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已有86.3%完成清理,省级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通报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78.5%,均满足“时间过半、任务过半”的要求。
另外,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《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等4项流域排放标准进行了修订,流域范围划分更加符合新时期水环境管理的需要,并以“总磷”替代原标准中的“磷酸盐”,新增了硫酸盐、氟化物控制因子,进一步加严排放控制要求。
关于新增的硫酸盐、氟化物控制因子,王安德解释说,这两个因子是由于地质原因经常导致断面超标。因为某一区域的地下水硫酸根含量高、氟化物浓度高,所以当开采地下水、地下水被汲到地表水使用时,即使在使用过程中不曾排放硫酸根离子和氟化物离子,在排放后,由于地下水本身所含的两种因子浓度高,会造成地表水的两种因子含量超标。王安德指出,增加这两个因子,是为了倒逼用水方式转变。像这一类区域,要尽量减少开采地下水,否则便要为硫酸盐、氟化物控制因子的超标负责。
“我们借力生态环境部门机构、职能、人员、编制改革,加快实现治水‘地上和地下、岸上和水里、陆地和海洋、城市和农村’的四个打通,确保从根子上、源头上解决污染问。”王安德说,目前省级以上重点水功能区断面已有60.8%完成了与生态环境部门现行水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的整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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